个体商户是否是劳动争议诉讼案的适格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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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于2河南哪家医院治疗癫痫009年5月被以某某字号的个体工商户聘任,从事收银工作,双方签订为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10月,该个体工商户进行人员调整,辞退了王某,但对于经济补偿金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此,王某以该个体工商户为被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后,王某不服,以该个体工商户为新疆癫痫病医院有哪些被济南癫痫专业医院告向法院起诉。
【分歧哈尔滨癫痫病医院排名】
对于法院能否受理该案存在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在诉讼中,应驳回起诉。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应该受理。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根据2006年10月1日起施昆明癫痫医院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劳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对于本案,应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载誉前行郑州军海脑病医院成为抗癫中原项目定点医疗单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的。所以,以个体工商户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应该受理。
当然,在法理上,个体工商户既无民事主体资格也无诉讼主体资格,其不能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但基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赋予其在特定情况下的诉讼主体资格,虽然牵强,但也属无奈之举。为维护法律的统一性,建议修改《最西藏治疗癫痫病医院有哪些高人民法癫痫病医院哪家最好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户的诉讼主体资格。